我洗完澡,慢悠悠地回到房间,爬上床的时候时间还早,可我已经疲惫不堪了。
就算妈妈这时候爬上床来和我一起,我估计也没什么力气做什么了。
我睡着了,还做了个梦,梦到那个在便利店试图抢劫的少年。
他正在墓地里被下葬,围聚在那儿的家人都用指责的眼神看着我,有个牧师在棺材旁念叨着什么,可我听不清说的是什么。
棺材盖突然爆开,死者坐了起来,手指着我,我一下子就被吓醒了。
过了好一会儿我才又睡着,在睡着之前,我决定得去弄清楚他后来怎么样了。
天知道我为什么要这么做,我对当时生的事并不觉得愧疚,可心里又觉得不太对劲。
我忘了设闹钟,等我醒来的时候,不用多聪明也能知道已经过了早上7点了,从外面的光线看,都快到中午了,我看了一眼时钟,证实了确实是这样。
我从床上爬起来,穿过走廊。
我能听到楼下传来轻柔的音乐声,所以都没去敲她的门。
我穿好衣服,刷了牙,快步下楼去找妈妈。
出于某种原因,我本以为她会因为我们之前那几次的“越界行为”而心烦意乱,还试着做了些心理准备,想着“我们越过那条线也不是我们的错呀”“爸爸永远都不会知道的”“我们可以假装什么都没生过”之类的话。
看到我时,她脸上露出灿烂的笑容,我心里的一块大石头这才落了地。“早上好呀,亲爱的。”
“早上好,妈妈。”我走到她跟前,接受了她热情的拥抱和亲吻,她还伸了下舌头,“你怎么样?”
“我好极了。”她确实状态很好,眼睛里满是喜悦,嘴角一直挂着笑,还跟着正在播放的纳特·金·科尔的歌轻轻哼唱着。
她还是像往常一样打扮着,就好像要去歌剧院似的,不过据我所知,她这辈子都没去过歌剧院。
白色的丝绸衬衫和米色的毛毡裙搭配得很协调,宽宽的黑色腰带,平底鞋也很相称,一串人造珍珠项链挂在她纤细的脖子上。
她的头又梳成了熟悉的法式辫子,不过这样看起来挺好看的,就是我记忆中妈妈的样子。
“你怎么让我睡这么久?”我在餐桌旁坐下,给自己倒了一碗玉米片。
“我也不知道呀,今天早上你没来敲我的门,我去敲你的门的时候,现你睡得可沉了。”她把报纸递给我,又接着说,“看样子你挺需要这一觉的。”
我把周六版的报纸撕开,翻到体育版面,歪着头问:“可是咱们的计划……”
“管它什么计划呢。”她笑着说,“要是你休息不好,那计划不管怎样也得泡汤。”她调皮地笑了笑,又补充道,“再说了,我的宝贝,你回头可以补偿我的呀。”
“我很乐意。”我咧嘴一笑,开始吃已经有点泡软了的玉米片,吃了几口后问道,“你介意我出去一会儿吗?我有点事儿得去处理一下。”
“当然不介意啦。你尽管去做你需要做的事就好。咱们时间有点紧了——你爸爸预计明天下午什么时候就回来了——不过你又不是囚犯。”
吃完早饭,我拿上外套和钥匙,出门往车库走的时候亲了亲她,然后开车去上班了。
雪正在化成脏兮兮的雪泥,不过路上大部分都已经畅通了。
商店经理告诉了我那个少年的名字,叫杰里米·威尔逊,更重要的是,他告诉我杰里米现在被关在县监狱里,周一就要被提审了。
我谢过他,还跟他说要是周日晚上需要人顶班的话,我可以来上这个班。
我从隔壁面包店买了一袋前一天剩下的、半价的百吉饼和松饼,然后开着我那破车回我的公寓楼,把车停进停车位的时候,我看到有个流浪汉正在爬消防梯往楼顶上去。
我把干净衣服放在公寓里,给山姆留了个百吉饼,然后爬了五层楼梯上到楼顶。
楼顶上有两个住户已经喝醉了,还有一个也快醉倒了。
“夜车”牌威士忌是种便宜又容易让人麻醉痛苦的酒。
有个退伍军人在他的小床上昏睡过去了,其他人围在桶里烧着的火堆旁,轮流喝着一瓶酒。
那些还清醒着的人都谢过我拿来的面包店食物,吃得就好像那是什么高级美食似的,不过对他们来说,也许那就算是好东西了吧。
我谢绝了他们递过来的酒,然后和他们闲聊了大概一个小时左右。
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喜欢和他们待在一起,他们都不是坏人,只是处在生活的困境中罢了,可这还没到中午呢,他们就都醉得不成样子了。
一个接一个的,他们都找地方睡觉去了,到最后就剩下艾登和我还站在那个临时的火堆旁。
艾登看上去挺憔悴的,感觉像是五十多岁的样子,不过实际上他的年龄可能在5o到8o岁之间,我也说不准。
他人还挺好的,就是不怎么爱说话。
楼顶上的其他人可都特别乐意跟我分享他们的人生故事,我觉得对他们来说,聊聊自己的问题也算是一种心理治疗吧,我可不是光从他们那儿获取故事听的。
艾登递给我一支手卷的香烟,想让我抽一口,我冲他摇了摇头。